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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
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
关于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,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。人事部关于印发《<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>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》的通知(人职发[1991]11号)中明确规定;对正规院校毕业生,见习期满,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,不需再进行评审。具体规定:中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聘任为“员”级职务;大专毕业,见习期满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,可聘任为“助师”级职务;大学本科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聘任为“助师”级职务;硕士学位获得者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;博士学位获得者,可聘为中级职务。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,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即可定为助理级职务。
发文日期:2002年7月2日 |